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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表时间]:2021-06-25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徐幼专学〔2017〕8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

(一)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文明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认真遵守师范生守则,综合素质测评班级前50%;

3.刻苦钻研、努力学习,学业成绩(不含选修课)班级前50%;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参与学生管理,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年体质测试成绩合格。

(二)评定等级的基本条件

参加评定奖学金的学生在具备评定的基本条件下,每学期按下表进行评定:

奖学金评定德、智、体等各方面的基本条件

等次

综合素质测评

学业成绩(不含选修课)

体质测试成绩

一等

班级前30%

班级前20%

合格

二等

班级前40%

班级前40%

合格

三等

班级前50%

班级前50%

合格

说明:1.考试、考查成绩按学年绩点成绩计算(选修课成绩不计);

2.班级学业成绩以学年总绩点成绩进行排名(选修课成绩不计),以学业成绩高低确定获奖者和获奖等级;

3.考查课成绩包括见实习成绩;

4.如个别科目班级总体分值较低,可适当放宽条件;

5.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由学工处对照评定标准,直接推荐,报送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学金。

1.当年受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2.考试、考查成绩有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经重修、补考后成绩合格的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比);

3.转学、转系(专业)未满一学年;

4.综合素质测评不及格;

5.休学;

6.试读期间;

7.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当年成绩不及格者;

8.所在宿舍内务在一学年内有4次及以上未达标者(特殊情况的可由辅导员、班主任说明情况报送学工处审批)。

二、评定等级及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档次。具体享受比例、及奖金金额如下表:

等 级

享受比例

奖学金金额

一等奖学金

5%

1200元/年

二等奖学金

10%

8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15%

500元/年

三、评定要求及程序

1.依据班级学生人数,参照奖学金享受的比例,明确名额分配,原则上不得突破比例和分配名额。

2.成立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

(1)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和班级推选的若干名普通学生代表组成评定推荐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严格核实、审查。

(2)院系对各班上报的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严格审核,并整理汇总上报学工处。

3.评定程序

(1)班级评定推荐小组,总结了解全班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情况。

(2)按评定条件对该班学生排列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等,梳理出相应的奖学金获得者。

(3)班主任填写班级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学年成绩统计表(推荐表)并上报院系。

(4)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5)学生工作处审核获奖名单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进行表彰。

4.评定时间

各院系要在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完成20-21学年各等级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并将汇总名单以院系为单位上报学工处(汇总名单要求以Word文档形式上报,班级名称要求写明全称,学生姓名之间以“、”隔开;同时将获奖学生教务处原始导出成绩表同时上报,以便于后期审核)。

5.评定纪律

(1)奖学金的评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任何推荐小组和个人不得虚报、假报学生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等,一经发现将严肃批评教育,并取消参评资格。

(3)各班分配的奖学金名额,必须按规定的等级,规定的金额评定,原则上采取四舍五入法进行名额统计确定。

四、其它事项说明

1.五年制一、二、三年级学生每学年享受奖学金作如下规定:

(1)五年制一二三年级因享受国家相应的免学费政策,原则上不再享受学校的奖学金。

(2)五年制一二三年级虽不享受学校奖学金,但每学期仍然要进行学校奖学金的资格评定,即仍然要评出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等次,并颁发相应的等级证书,为他们享受专科段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提供基本依据。

2.三年制高招班以及五年制四、五年级学生享受奖学金规定如下:

(1)五年制五年级同学和三年制三年级不参加学校奖学金评定。

(2)三年制一二年级和五年制四年级学生在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其中任何一项后,将不再享受学校的奖学金,但享受学校奖学金的荣誉。

附件:2020-2021学年奖学金-三好-优干-积极分子学年成绩统计表(推荐表)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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