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2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1〕5号)要求,在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诚信教育主题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加强对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励志教育,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消费,提高借款学生的征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育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各院系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主题讲座、主题班会、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将诚信教育与各项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还要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大学生征信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二)创新工作形式,抓住关键节点各院系要创新工作形式,在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宣传栏等传统媒介基础上,引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APP等电子载体,抓住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以及每年5月份的诚信宣传月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国家资助政策。
(三)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确保活动效果各院系要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让征信意识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入心入脑,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有效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活动时间安排
2021年5—6月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引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积极发动,充分动员。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发动全体师生,做到所有院系学生全员参与,使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积极宣传。活动结束后,各院系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填报《2021年高校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评选报送诚信自强大学生名单,具体评选名额如下:学特院20名,外语系、音舞系、美术系各10名,体育系、康管系各5名。如有典型工作案例及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学工处将择优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院系于6月17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及诚信自强大学生名单以PDF(加盖公章)格式和excel格式(附件用此格式)报送至学工处邮箱:xzysxgc@126.com。
附件:2021年高校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