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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作者]:学工处 [发表时间]:2022-05-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有针对性的做好各类不同学生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尊重个性、因材施教,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引路人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者,现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工作是辅导员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全面、科学、准确的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性格特征、家庭情况,掌控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使学生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辅导员必须及时找学生谈话

(1)学生思想受到负面影响,情绪产生波动时;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或遭受自然灾害时;

(3)学生直系亲属生病或病故时;

(4)学生受到奖励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批评和纪律处分时;

(5)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同学关系而产生矛盾、摩擦时;

(6)学生学习成绩较差,不热心参加班集体活动时;

(7)学生面临即将毕业、考研、就业等迷茫时期时;

(8)学生有心理困惑、疾病时;

(9)学生拖欠学费时;

(10)每学期开学初、放假离校等重点时段;

(11)学生不能适应大学学习生活,产生迷茫情绪时;

(12)有其他突发情况需要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谈心谈话应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原则问题不迁就、具体问题不纠缠,分清事非。

(2)平等交流的原则。与人为善、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3)尊重学生的原则。尊重人格,不侮辱、不歧视、不体罚学生,批评有据、以理服人。

(4)有备再谈的原则。谈话前必须认真准备谈话提纲,不打无准备之仗。

(5)谈话必记的原则。谈话中或结束后作好记录以备查。

(6)内容保密的原则。谈话内容应注意保密,避免给学生带来心理压力。

(7)解决问题的原则。谈话要有针对性,讲求谈话实效,通过谈话切实解决学生存在的各种问题。

第四条:谈心谈话要求

(1)谈心谈话方式:坚持广泛谈话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日常谈话与特定时期谈话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可以主动约谈学生或者学生主动约谈老师,“走出去”或把学生“请进来”。谈心谈话方式可因时、因人、因事而异,可利用多种方式进行。除面谈外,还可以积极采用网络(QQ、微信)、电话(录音)、视频拍摄等方式,如需照相、录音、录像均须以适当方式告知谈话对象。

(2)谈心谈话内容:应重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他们的优点、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缺点和存在问题;应对学生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给予反馈和答复。

(3)谈心谈话技巧:谈心谈话要有明确的目的,讲求艺术和技巧,遵循学生思想活动规律、贴近学生思想实际、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充分尊重学生,耐心、真诚、平等的对待学生,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对谈心谈话过程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辅导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或学工部门汇报,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

(4)谈心谈话记录:辅导员要有专门记录与学生谈心谈话情况的笔记,详细记录与学生谈心谈话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谈话目的、存在问题、谈话内容、解决建议等),根据需要请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并注意保存与保密。备案资料将作为学生奖惩、危机干预、研究决策、事件处理等的重要依据。

(5)谈心谈话总结:辅导员要对学生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总结。如遇突发或存在重大问题需及时向院系负责领导及学生工作处汇报。定期向院系总结汇报所带班级学生存在或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五条:辅导员谈心谈话的备案和统计情况将作为履行工作职责的佐证材料和开展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第六条:本制度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