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独立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就填报2022-2023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统计范围
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的实际收费备案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经费中列支。
三、填报时间
各高校于11月10日前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完成《2022-2023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附件)的填报工作,并及时将免学费名单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其他
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附9《江苏省高等学校残疾学生免学费实施细则》要求,对于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应在入学时直接免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
附件:2022-2023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