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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淮安商会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表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及捐赠方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淮安商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一)评审对象: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

(二)名额分配:详见2021年淮安商会助学金申请学生名额分配表。

(三)评审条件:

申请淮安商会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一票否决:

1.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的;

2.在评定过程中出现拉票、拉帮结派等行为的;

3.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评审程序

1.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成员为班长、团支书和不少于班级人数10%的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2.班级召开评议小组会,推荐淮安商会助学金受助建议名单并上报院系。

3.各院系将所在班级推荐的受助建议名单进行初评、汇总,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4.资助中心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情况,在各院系初评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拟定淮安商会助学金受助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资助管理委员会研究审定,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档次。

三、其他要求

1.淮安商会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两个档次,分别为每人2000元和1000元,根据申请学生实际情况确定资助档次。

2.为激励受助学生继续努力,学生工作处会对受助后不思进取以至违纪的学生,取消其已获得的资助,并追回全部助学金。

3.院系存档材料:

(1)各班学生申请表及班级评定小组评定会议记录

(2)淮安商会助学金资助名单及公示材料

4.材料报送时间:

院系于3月24日之前上报淮安商会助学金申请学生名单。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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