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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处 [发表时间]:2021-10-28 [浏览次数]:

各院系: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学费减免工作遵照《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管理规定》执行。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免学费的对象

我校三年制2019、2020、2021级和五年制2017、2018级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本人申请,院系、学校审核可享受本年度学费减免政策。具体条件如下(符合其中之一者即可,学前教育专业西藏籍学生因已享受师范生免费补助,不再重复享受):

1.革命烈士子女;

2.孤儿;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4.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在国家扶贫开发系统中建立帮扶档案);

5.低保家庭学生(在国家民政部门低保系统中建立档案);

6.本年度遭受河南、山西洪涝灾害的学生。

二、减免学费标准

1.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除本年度学费;

2.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遭受河南、山西洪涝灾害的学生可申请本年度学费减半。

三、具体办理要求

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须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工处办理。

(一)提供材料要求:

1.革命烈士子女需提供《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孤儿需提供《申请表》《孤儿证》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残疾学生需提供《申请表》、在有效期内的本人《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学生以省资助平台提供名单为准,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申请表》即可。

5.遭受河南、山西洪涝灾害的学生需提供《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11月1日-11月5日8:00—16:30全天均可办理,过期不予受理。

2.办理地点:碧螺校区学生工作处C202,咨询电话0516-87985161。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

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院 系


班 级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困难类型

□建档立卡家庭 □低保家庭

□河南、山西受灾 □学生本人残疾

□孤儿 □烈士子女 □其他

证明材料

□孤儿证明 □本人残疾证

□烈士子女证明 □其他

学生本人承诺

本人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属实,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承诺:如有违背,同意学校取消本人学费减免等受助资格。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审核

经核实,该生确为 □残疾□孤儿□烈士子女□建档立卡□低保□河南、山西受灾□其他学生,同意该生本年度申请□免除学费□学费减半。

院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

经校学生资助工作委员会审核,同意该生本年度□免除学费□学费减半。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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