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广电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一)评审对象:2020年广电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18、19级三年制高专班及五年制16、17、18、19级家庭经济困难建档学生。
(二)名额分配:详见2020年广电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三)评审条件:
申请广电助学金的学生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年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解除者;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我校在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均在所在班级前50%。
6.在专业素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科技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一票否决:
1.生活不节俭,铺张浪费的;
2.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评审程序
1.广电助学金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根据院系推荐名单确定最终受助的10名学生。
2.学生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助学金评审基本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递交《广电助学金申请表》。
3.班级成立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以辅导员或班主任为组长,成员为班长、团支书和不少于班级人数10%的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4.各班召开班级评议小组会,确定班级广电助学金建议学生名单并在班级公示。
5.院系将所在班级确定的广电助学金建议学生名单进行初审、汇总,填写《2020年广电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6.学生工作处在对各院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后提出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
三、其他要求
1.广电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一次性发放。
2.为激励受助学生继续努力,学生工作处会对受助后不思进取以至违纪的学生,取消其已获得的资助,并追回全部助学金。
3.院系存档材料
(1)各班学生申请表及班级评定小组评定会议记录
(2)广电助学金资助名单及公示材料
4.材料报送时间:
院系于7月10日之前上报广电助学金名单。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工处
2020年7月1日